10月底,北京连日出现大雾灰霾,引起了公众对质量的忧虑,纷纷将目光投到了美国驻华大使馆公布的PM2.5数据上,因为这一数据已经表明,北京空气质量超过危险的程度,甚至达到有毒害的水平。但北京市环保局同期的数据显示,当日北京的空气污染水平为“三级轻微污染”。

  “为什么我们的数据与美国大使馆公布的相差几倍?公众到底该相信谁?”、“为什么我们不监测的颗粒物?”这些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二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的修订稿中是否回应了民众的关切?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三方面突破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主要有3个方面突破:调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现行标准中的三类区并入二类区;完善污染物项目和监测规范,包括在基本监控项目中增设PM2.5年均、日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紧PM10和NO2浓度限值等,提高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