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新型污染物将纳入空气质量监控体系

2010.2.25

  城市灰霾:温柔地杀你

  中国大城市的灰霾天气越来越成为一种常态;大气污染问题逐渐由单个城市向区域复合型污染转变。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当中,一些新型污染物将被纳入空气质量监控体系。

  “公布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达标了,为什么还是灰蒙蒙的,看不见蓝天?”在很多城市,公众对空气状况的直观感觉,往往与环保部门公布的结果并不一致。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解释说,当前造成城市灰霾天气的,主要是一种不被大家所熟悉的污染物——“细微颗粒物”,而这种大气污染物并不在法定的监测范围之内。依据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下称《大气法》),大气污染物监测只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指标。

  现行的《大气法》颁布于1987年,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过1995年和2000年的两次修订。柴发合在NGO组织“北京地球村”近日召开的对“大气污染记者论坛”上透露,现行的《大气法》正在修订当中,新法律将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增加细微颗粒物、臭氧等指标,更加客观地反映空气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协同控制多种大气污染物。

  目前,灰霾天气已成为中国大城市空气污染的突出问题。监测数据显示,上海、广州、天津、深圳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数,已占全年总天数的30%〜50%。灰霾不仅造成大气能见度下降,看不见蓝天,而且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紧盯”细微颗粒和臭氧

  据柴发合解释,与直径小于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不同,“细微颗粒物”是一类更小的污染物,“它们的直径一般不超过2.5微米,因此对光的散射作用更强,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很容易导致灰霾的形成”。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空气质量准则》,细微颗粒污染物的年均浓度限值为每立方米10微克,如果年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35微克,人的死亡风险就会增加15%左右。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原总工程师魏复盛介绍,直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腔外面;直径在2.5〜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而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细微颗粒物,则可以通过支气管和肺泡进入血液。

  由于细微颗粒物可以进入肺部,所以也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一方面,这些颗粒物本身很可能就是有害气体或重金属,对人体造成伤害;另一方面,它们还可成为病毒和细菌的载体,为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推波助澜。

  科学研究发现,和直径2.5〜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自道路扬尘不同,细微颗粒物则来源于燃料的燃烧(如机动车尾气、燃煤)和挥发性有机物。

  柴发合说,细微颗粒物的产生过程非常复杂。它是燃烧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在大气中相互反应后形成的。“因此,治理细微颗粒物不能只关注单一的污染物,而应该对多种污染物进行协同控制。”

  除了细微颗粒物之外,臭氧是另一种新的大气污染物。

  自然界中的臭氧,绝大部分存在于距离地面15〜5公里的平流层中,是氧气经太阳紫外线照射形成的。这些臭氧可以吸收紫外线的辐射,对人类是有益的。但在贴近地面的低空中,臭氧则对人体极为有害。

  低空中的臭氧,不仅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而且可以与细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相互耦合,经过二次反应后形成高浓度细粒子污染,造成空气能见度降低、地面臭氧浓度升高、大气氧化性增强,是产生灰霾、光化学烟雾的主要原因。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