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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被认为存在“碘过量” 历史上曾是缺碘地区

2010.7.28
  7月26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碘强化量的上限从60毫克/千克下调至30毫克/千克,包括广西在内的5省(区)被认为存在碘过量的情况,食盐含碘量有下调余地。

  广西被认为“碘过量”

  缺碘而导致的甲状腺疾病被称为地方性克汀病,患病儿童表现为智力低下。1977年的普查数据显示,广西有明显症状的克汀病患者1万多人。1994年10月1日起,国家正式施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开始全民补碘。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5个省(区)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区)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

  2005的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显示,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30.8毫克/千克。根据卫生部门检测,尿碘(是衡量人体含碘量的指标)<100微克/升的有2个省(区),分别是海南和西藏;尿碘水平在100~200微克/升(适宜水平)的有9个省(区),分别是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尿碘水平在200~300微克/升(大于适宜量)的有16个省(区),分别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宁夏;尿碘水平>300微克/升(碘过量)的有5个省(区),分别是安徽、河南、湖北、广西、云南。

  广西历史上曾是缺碘地区

  尽管广西位列全国碘过量的5个省(区)之一,但是历史上,广西曾经是碘缺乏地区。记者从自治区疾控中心了解到,从上个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全区共有66个县(市)的752个乡镇是碘缺乏病的病区,分布在河池、百色、桂林、柳州等地,还包括南宁的武鸣县、马山县、上林县和隆安县,平均甲状腺肿大率为17.7%。

  不仅如此,通常被认为不缺碘的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仍然欠佳。2008年,疾控部门对北海市3个城区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进行了调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尿碘水平分别为100.9微克/升和88.2微克/升,被认为是处于缺碘的状况。据分析,当地居民碘营养状况欠佳主要有3个原因,一是环境缺碘,二是居民吃海产品的次数不多,三是当地销售的加碘盐受到无碘盐的冲击,居民合格碘盐的覆盖率较低。

  是否“碘过量”看法不一

  广西是否“碘过量”?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对于这个问题,卫生系统内部也有不同看法。

  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秦映芬介绍,近年来甲状腺疾病的患者确实有所增加,她认为这和碘摄入过量有一定的关系。因为碘过量对健康有潜在的危害,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此外,长期碘过量还会使甲减或亚甲减患病的危险性提高。这也是国家决定下调食盐含碘量的原因之一。

  而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也了解到,该科室每月的门诊量约为3000人次,其中超过1/3是甲状腺疾病的患者。甲状腺疾病已经成为内分泌领域的第二大疾病。不过,该医院的医务人员表示,因为没有作过相关的数据调查,也不能肯定甲状腺疾病增多跟碘摄入过多有关系。

  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广西近年来的调查数据显示,居民的碘摄入量处于适宜的范围内。自治区疾控中心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2002年和2005年,按照国家要求,广西进行过两次针对碘摄入量的相关调查。第一次抽查了1200名儿童,出现甲状腺肿大的比率是3.6%。第二次疾控人员又抽查了1222名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为3.9%。按照国家标准,这一指标在5%以下都属于正常情况。

  针对卫生部提出广西属于“碘过量”地区的情况,目前广西卫生部门正在详细核对和分析历年来全区的调查数据,并积极与卫生部沟通,并将尽快公布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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