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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强:万众创新必须是公平创新

2015.11.05

  在万众创新时代,我们需要倡导一种新的价值观念——公平创新,即各种类型的创新主体拥有平等的创新机会。创新的成败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创新主体的能力;一是创新主体获得的创新资源。创新资源的获取与创新主体的社会网络有重要的联系。创新的社会网络包括个人建构的人际关系,以及公共政策、制度和基础设施。平等的创新机会是对后者而言。公共制度能够从抑制和支持两个方向影响到不同创新主体能够获取的创新资源的多寡,进而影响他们的创新机会。

  我国当前所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仅仅意味着更多的人创新、更多的创新、更多方式的创新,也就是不仅仅意味着更好的经济绩效,而且意味着创新应有助于改变社会福利分配状况,促进社会公正。因此,万众创新具有道德价值上的蕴涵。

  公共知识是重要的创新资源,但由于公共知识分布离散,许多都暗含在人和仪器上,绝大多数都是未加工的信息,因此,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利用公共知识的机会有很大的差异。要创造各类创新主体公平获取公共知识的机会,需要政府从制度和政策上努力,更需借力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更广泛、便捷、能响应万众创新需求的公共知识传播基础设施,包括:国内外学术信息数据库的公共采购和全面开放,行业知识信息加工的公益性服务,服务地区中小创新企业和个人创新者的公共实验室,大学、科研机构的课程、讲座内容的开放获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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