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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

2016.3.10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获悉,环保部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进行二次征求意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而编制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办公厅,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董明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66556811、84943175

  传真:(010)66556825、84943136

  邮箱:wry@cnem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3月4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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