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获悉,环保部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进行二次征求意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而编制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2日。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办公厅,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 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董明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66556811、84943175
传真:(010)66556825、84943136
邮箱:wry@cnem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3月4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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