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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新规执行难 吸烟“重灾区”烟雾仍缭绕

2011.5.05
  吸烟“重灾区”,烟雾仍“缭绕”

  禁烟新规执行难,“五一”小长假佛山市区一些公共场所吸烟屡见不鲜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从5月1日起,我国在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新规实施恰逢“五一”小长假,各公共场所人头攒动,商家有无设置醒目的标志?“吞云吐雾”的情况会否有所好转?2日,羊城晚报记者走访佛山市区部分公共场所发现,规定出台了,但市民执行的效果却不理想。

  不知禁烟新规,不敢得罪顾客

  根据实施细则,全国的室内公共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包括饭店、候(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七个大类28个小类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日,记者在祖庙路上的某商场看到,大门外张贴了醒目的标语:本商城禁止吸烟。记者进入商场的公共区域内,未发现有人吸烟。而在商场的洗手间内,记者看到了几个顾客正在这抽着烟。顾客李先生告诉记者,下午陪妻子来逛街买衣服,烟瘾犯了想抽烟,但妻子非要他到洗手间抽。对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新规,李先生表示并不清楚。

  商场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商场没有专门的吸烟室,所以如果店员看到顾客吸烟的话,一般都会上前加以劝阻,或者让其去洗手间内抽。“我们也不是执法部门,就算他不听劝说,执意在公共区域内抽烟,我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走访发现,像网吧、餐馆、车站这些地方,都是吸烟的“重灾区”,“烟雾缭绕”的情况很普遍。

  晚上吃饭时间,记者来到东方广场钻石城内的一家餐馆,发现有好几位食客都在抽烟,而餐馆内也并无禁止吸烟的标志。店内的服务员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清楚卫生部的新规,“就算是有这样的规定,我们也不好意思阻止顾客吸烟,如果得罪了顾客,把生意搅了,可真得不偿失了。”不少餐馆都表示,新规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执行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在岭南明珠体育馆附近的一家网吧内,记者看到,整个网吧烟雾缭绕,烟味刺鼻,网管却熟视无睹。

  不能立法处罚,只能劝谕为主

  其实早在今年3月2日,佛山市爱卫办就发出了《佛山市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方案》,要求力争到今年底,实现所有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但为何执行起来如此困难呢?

  佛山市爱卫办主任温日森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州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禁烟条例”规定:市民如在医院室内区域、幼儿园、中小学、公交工具等被列为禁烟区域的公共场所吸烟,可处50元罚款,向未成年人和孕妇售烟的,可处1000元罚款。“佛山禁烟也考虑参照广州的做法,但由于佛山没有立法权,无法对违反规定的人群进行处罚。”他坦言,在现有条件下,禁烟只能以劝谕为主,显得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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