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等23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通过认定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1]572号

  各有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科技平台建设的指导,深化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科技平台运行管理,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318号)要求,科技部、财政部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完成了首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科技平台”)认定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同意“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等23个科技平台通过认定(名单见附件)。

  各科技平台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各科技平台的管理和指导,为科技平台的运行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各科技平台应按照“整合、共享、完善、提高”建设方针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突出“以用为主、开放共享”,将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支撑科技创新发展作为平台工作的根本宗旨,切实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数量,提升开放服务能力和创新支撑能力,积极服务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