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故意非法添加的行为,一律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给予严厉处罚,并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高额赔偿。”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的。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网上监管水平。逐步实现食品添加剂“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的目标。

  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电子监管体系。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为实现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网上监管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