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认证机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建设,规范光伏行业管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能源局就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是提高光伏产品质量,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光伏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升级,保障用户及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国家通过完善光伏产品检测认证体系,严格执行检测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为光伏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坚持“统筹管理、分步实施、统一规范、鼓励创新”原则。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对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根据光伏产业发展、产品特点及相应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情况分步实施;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根据市场需求,鼓励开展适应不同质量级别和应用环境的检测认证业务服务;推动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国际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