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

2017.8.22

  针对世界各地出现登革热疫情,8月17日,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防止登革热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斯里兰卡、科特迪瓦、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印度、老挝等多国近期进入登革热流行季节。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斯里兰卡、科特迪瓦暴发登革热疫情。

  据统计,截至2017年7月30日,斯里兰卡共报告114215例登革热病例,死亡300多例;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于2017年4月28日出现首例登革热确诊病例,截至7月11日,已累计报告623例登革热疑似病例,死亡2例。另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及相关国家卫生部门通报,截至7月30日,马来西亚报告登革热病例53750例,越南报告登革热病例45074例,菲律宾报告登革热病例33760例,印度报告登革热病例28702例,老挝报告登革热病例逾5000例。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经蚊媒传播引起的急性虫媒传染病,潜伏期为3—14天,主要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流行。登革热的典型临床表现为突发高热,伴有较剧烈的头痛、肌肉痛、关节痛,面、颈、胸部潮红,四肢躯干或头面部多样性皮疹,严重者有出血倾向。

  《公告》指出,来自上述国家及地区的人员,旅行中或旅行后2周内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同时,应当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医学巡查、体温监测、医学排查等工作。如有发热、头痛、关节痛、皮疹等症状或体征,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另外,出国前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咨询,或登录质检总局网站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及地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必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主动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查验。对查验发现有成蚊或蚊幼虫的,按照规定监督实施灭蚊处理;口岸运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蚊虫滋生地,监测和控制口岸蚊虫密度,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口岸卫生监督。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