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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放第一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200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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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罗凤鸣为食品经营户发放第一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人民网广西视窗南宁9月1日电 9月1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的6名食品经营户手捧全区第一批《食品流通许可证》,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的场所要整洁、无污染;二是要有很好的放蚊防蝇防鼠等消毒设施;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据了解,这6本《食品流通许可证》除了要求经营户达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四个条件外,还要求经营户把本店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照片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同时在申请办理该证时,必须提交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方有资格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这一系列的条件在无形中提高了经营食品行业的门槛,对经营户的社会责任感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6名食品经营户有投资大型超市的外商,有专卖婴幼儿奶制品的经营户,有下岗再就业的工人,有自谋职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也有卫生许可证变更、到期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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