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江大学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浙江大学:

  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申请书》和《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发展需要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同意以你单位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大气环境管理要求,研究开发大气污染控制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对燃煤大气污染防治重要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开发和系统集成,大力推进产业化;通过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快培养高层次环保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政府、行业和社会提供环境管理、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