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3日,记者在隶属与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明港闸附近水域看到,来自该开发区多家化工类企业的工业废水,正通过已经废弃的明港老闸直接流入渤海中。

  记者看到,该水域自黄河路向南有4000余米,宽度在30米左右,中间虽有几处被土坝截住,但均有涵洞将其连接,里面的水俱已呈暗红色,并夹带有刺鼻的气味。据了解,该水域的水均来自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的多家化工类企业。

  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王博队长介绍,这些废水来自东营市滨海新材料园内的化工类企业,材料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亦尚未建成。

  对于记者所说的工业废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盖局长表示,水质之所以呈现红色,是因排水管道内的铁锈所致,企业排水之前在企业内部已经进行过污水治理。

  盖局长同时表示,该开发区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