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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扩大试点范围

2011.4.21

刘平均张纲出席工作部署会议并讲话

  为在更大范围内验证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的可行性,4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在广东召开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扩大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在会议上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合格率扩大试点的目的和意义,认真研究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的法律依据,充分检验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方案,探索总结出一套科学的统计调查实施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积累经验。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及国家统计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纲在会议上强调,各试点单位要扎实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扩大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国家统计局有关领导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的意义,并表示统计部门将全力配合做好扩大试点工作。

  会议要求,试点省、市在扩大试点工作中,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地方质监局、地方统计局、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要通力合作。地方质监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协调其他两局具体实施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二是扩大试点工作要充分利用现行工作中产生的数据,探索与现行相关制度的衔接。三是扩大试点工作要注意探索解决获取特殊样本检测结果的方法,针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大胆实践,积极验证,不断提出更科学、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四是扩大试点工作要注意不同行政层级间的工作衔接,总结出不同行政层级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的工作模式。

  据了解,为建立客观反映我国质量水平的质量指标统计体系,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成立了“质量指标体系设计”领导小组。2009年6月,在浙江先行启动了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经过在浙江地区的试点,初步验证了产品质量合格率指标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图、统计方案的可行性。今年4月15日,“质量指标体系设计”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对浙江地区的试点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研究布置了下一步工作。决定为进一步验证产品质量合格率在不同区域的可操作性及统计结果的可比性和科学性,拟扩大试点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领导及扩大试点地区有关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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