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一份报告表示,随着新36条及其实施细则的出台,我国民营企业进入油气行业步伐逐渐加快,并在一些领域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

  《2012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称,民营企业通过参股国有石油企业、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在大庆、吉林、新疆、长庆、吐哈等油田介入一些油气勘探开采业务。据中国石油石化联合会统计,截至2012年8月,从事石油开采的民企有32家,从事天然气开采的民企9家,从事油气开采辅助活动的民企64家。

  2012年国土资源部规定完全向民间资本放开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查开发,民营企业开始更多投入到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上。此外,新疆广汇能源等民企已开始在境外从事油气开采业务。

  在油气管线工程建设领域,2012年,民营资本首次以参股形式参与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工程。河南、江苏、湖南等地民营资本也已参股、控股甚至独自建设天然气支线管道及管道运营,并收取管输费。

  在炼油领域,目前我国从事原油加工和石油制成品生产的民企有877家,其中民营炼厂50家,炼油能力约占我国炼油总能力的7.1%。2011年,我国民营加油站总数约4.4万座,占我国加油站市场份额的46%。但受油价倒挂和油源保障等影响,发展面临诸多困难。2011年6家民企首批进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