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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成立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

2009.1.04

  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在京召开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第一次协调小组会议。会议宣布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成立,审议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和《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相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协调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协调小组副组长、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孙晓康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药局、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乳制品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均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陈啸宏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要求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对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清理的规定,他强调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食品贸易利益的需要。陈啸宏同志回顾了近几年来乳品标准工作中的工作经验并分析了目前乳品标准体系存在的不足,希望在此次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完善。陈晓华同志强调三鹿奶粉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也使乳品产业蒙受了重大损失。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应针对乳品监管体系薄弱环节,在科学借鉴国际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尽快完善。孙晓康同志表示,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责任重、任务量大,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方法完成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履行标准工作程序,确保标准的严肃性。

  据介绍,为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卫生部牵头,联合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门成立了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将共同开展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现在起到2009年2月。主要工作是调查和分析现行乳品标准存在的问题,参照国际标准的框架和原则,拟定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和制修订原则;第二个阶段为制修订标准阶段,时间为2009年2月-5月;第三阶段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时间为6月-7月,包括社会征求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征求意见;第四阶段为标准批准程序,时间为2009年8月-9月。

  与会人员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对科学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部门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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