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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环保局怎能不被污染

2010.8.21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说:每次“环评风暴”都是一场博弈。最关键的是,在这场博弈中,环境部门不要把自己的利益纠葛进去,成为妄图在博弈中获利的一方。

  一家污染企业,福建省环保局竟两次越权违规为其审批项目,甚至一份环评批复文件出现两个版本。污染“闽东夏威夷”罗源湾的,不仅是滚滚排放的废气和污水,还有“受污染”了的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本应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守夜人”:掌控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不仅守护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守护着公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而环评审批权,更可说是“守夜人”的“权杖”:通过环评的前置审批,为环境添加“闸门”,为企业架设“高压线”,从源头上杜绝污染的发生。

  然而,正是这样的“守夜人”,在罗源湾却不仅没有起到防治污染的作用,反而把“权杖”挥错了地方,甚至不惜动用违规的“越权审批”,不惜制造“孪生文件”,为污染企业大开方便之门。个中原因,德盛镍业负责人一语道破:“在环评审批环节只要下足‘功夫’,没有攻不下的堡垒。”

  的确,审批权是“堡垒”,尤其是一些实际的审批权。没有这座堡垒看守者的放行,就没法上项目、拉投资,更无法从项目、投资中积累政绩或是捞取好处。可见,这项权力有极强的变现能力、极大的寻租空间。这也是地方一些部门牢牢握住审批权,不愿松开的根本原因。说到底,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都需要从中而来。

  环保部门素来被视为“清水衙门”,在一些重大项目上,有建议权却没有决定权。但是,即使是作为项目“必要但非充分”条件的环境许可,也有极大的“发挥空间”,成为一些地方环境部门的“金饭碗”。德盛镍业的环评审批,因为明显违规的越权审批和“孪生文件”而被质疑,还有更多在“自由裁量权”之内的环评审批,不知道被下过什么样的“功夫”。

  近期以来,环境事件屡见报端。从河南封丘“红头文件”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到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相关信息发布迟缓;从湖南涟源国家安全饮水工程和污染水源的锰矿企业并存,到江苏射阳工业园废水通过地下深埋的排污管线直排入海……德盛镍业的审批闹剧,不过是又增加了一个“戏码”。这些事件中,环保部门的错位、缺位,有权力有限的无奈,有“同流合污”的共谋,肯定也不乏环保部门本身“被污染”,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审批权,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的问题。尤其是在环境审批权不断下放的情况下,既要收住环保的缰绳,又要设置寻租的“防火墙”,极大地考验着相关管理部门的能力和水平。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说:每次“环评风暴”都是一场博弈。最关键的是,在这场博弈中,环境部门不要把自己的利益纠葛进去,成为妄图在博弈中获利的一方。否则,不仅是环境审批会被“功夫”打倒,地方的发展同样会被“功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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