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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科技管理去行政化,专业机构须硬起来

2015.3.12

  关注全国“两会”系列评论之十

  政府退出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积极争取属于自身的管理权、评价权,督促政府部门依法放权。同时,要推进行业自治、建立并完善行业规范,树立专业评价的公信力。

  科技部部长万钢11日在记者会上说,今后每个科技计划都由一个高层组成的战略评审和综合评审委员会,来做出战略决策咨询,科技项目具体评审由专业机构进行,政府各部门不再介入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要进入科技体系向全社会公布。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事中、事后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来推动发展。

  我国科研管理体制,包括科研立项、科研经费监管、科研成果评价,存在比较严重的行政化问题——由相关行政部门主导立项、对项目实行行政评价、进行行政监管,导致科研“重立项、轻研究”,滋生科研腐败。评奖“过多过滥、跑奖要奖”等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

  这次科技部明确表示,政府各部门不再介入项目管理,是一种积极的变化。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权力能够真下放吗?下放的权力,谁来接?能不能接好?

  解决政府部门真正退出项目管理的问题,必须破除既得利益。从自上而下的方式看,无非有两种途径,一是由政府部门主动放权,调整对科技管理的思路和政策。科技部已经做出这方面的表态,尚需实际行动。但须提防的是,用行政的方式去推进行政权力退出,应避免放权不彻底,甚至变为形式。

  另外,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也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对此,可借鉴他国经验,比如美国的国家年度教师奖、总统奖,评选全部由行业、专业协会组织进行,行政首脑只是代表政府颁奖。模式未必统一,但无论如何,必须坚持专业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

  我国的第三方管理、评价确实还不成熟,政府部门需要坚定去推进放权,培育第三方中介机构成长。与此同时,专业机构自身的规范、成长、强大也十分重要。必须承认,改革需要博弈,如果没有博弈,相关行政部门就不会感受到改革的压力,也不会主动放权。我国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应该在推进政府退出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积极争取属于自身的管理权、评价权,督促政府部门依法放权,这是推进政府部门放权的重要力量;其次,要推进行业自治、建立并完善行业规范,树立专业评价的公信力。这一点,当前尤为重要,如果专业评价被潜规则侵蚀、钱权交易污染,那么,政府退出管理的改革就会受阻,新的学术管理、评价体系就难以构建。

  万钢表态对于遏制科技腐败有积极意义。同时,政府部门放权,做好有效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推动建立专业的第三方评价体系,无疑也将有利于理顺我国的科研管理体系,促使科技工作发展更加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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