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近日建议,仿照“经济特区”的做法,由中央确定“国家教育特区”,赋予一系列权利和优惠政策,允许这些区域在全国推进的教育体制改革试验中先行先试。

  “先行先试”,本就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文简称《纲要》)确定的教育改革推进思路,去年底已启动10大任务500项改革的试点。而建立“国家教育特区”,对一系列改革进行集中试点,无疑可为教育改革的整体推进积累更全面的经验。为此,这一建议得到不少舆论的呼应。

  我赞成“先行先试”,毕竟我国教育人口众多,教育问题错综复杂,统一推进会有诸多难题。进而,办“教育特区”,也有其现实意义。但是,办“教育特区”,很难仿照办“经济特区”的做法,而必须考虑教育改革本身的特点。总体看来,《纲要》已经倡导改革,包括大学自主招生、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等等,可在具体推进中,到处是不想改的阻力。教育改革有受制度局限的问题,因此要放权给地方大胆教改;同时,教育改革还有地方政府愿不愿意真改的问题,因为教改对地方政府来说也是一个放权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