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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协调研组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调研

2013.3.26

  近日,省政协副主席鲍义志带领由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海西、黄南及西宁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认为,从调研情况看,我省餐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业主责任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现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有必要推进有关机构和职责整合,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调研组建议,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服务的需要,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精简效能、职能职责相符的原则,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科学设置机构,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要在机构调整中力争工作重心下移,成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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