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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警察”应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神”

2014.5.26

  问题食品,长期食用对人体毒害至深;特别是,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如果使用了问题药品,轻者贻误治疗,重者危及生命。可以说,制售这种有害食品药品,无异于谋财害命。特别是,最近问题食品、有毒胶囊等事件频出,令人防不胜防。

  不法企业制售有害食品药品,令人愤慨;管理部门严重失责,更令人怒发冲冠。试问,有害食品药品在市场上大行其道,我们管理部门都去哪儿了?为什么如此张扬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居然视而不见、坐视不管?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给公众身体造成伤害了,媒体曝光了,再来进行亡羊补牢式的执法和查处呢?

  特别是,一些企业不仅享有地方政府特供的“优惠政策”,而且可以明目张胆地制售问题食品药品。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一些地方政府的眼晴高度色盲,只看得见企业上交天文数字般的税收,只看得见GDP在放卫星般地往上窜。至于企业制售问题食品药品的恶行,他们是有眼无珠,熟视无睹。可见,一些地方政府的默许,俨然成了企业大肆制售问题食品药品的“尚方宝剑”,而有关部门只能袖手旁观,甚至与违法企业“穿一条裤腿”。如此恶劣环境之下,食品药品质量还有什么制度和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和安全往何处安放?

  令人欣慰的是,据媒体报道,我国将专门设立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以加强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力量,保障国民“舌尖上的安全”。3月28日,在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的联合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确认了上述消息。华敬锋说,国家层面成立一个专门的“食药警察”机构已酝酿了一年,国务院还为此制定了相关文件。

  不可否认,维护“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质量让百姓安心,需要企业诚信守法和道德自律,更需要严格管理和依法规范。可见,组建专门的“食药警察”机构,加大食品药品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值得期待。然而,“食药警察”属于专业执法队伍,要求要有刑侦知识、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专业知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雇佣了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作技术支撑,还有数以万计的执法人员巡视于企业生产第一线,我们的“食药警察”能否具备这样的战斗力,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因此,“食药警察”临危受命,应铁肩担正义,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保护神”。首先,应抽调特警、刑侦、治安、交警等各警种中的年轻精干民警,使得“食药警察”队伍拥有较强的战斗力和较高的整体素质;同时,要从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着手,给“食药警察”定义一个范畴,给执法行为设定一个边界;特别是,应赋予“食药警察”独立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只查验食品药品的“成色”,不看地方政府的“脸色”,使食品药品执法不受行政干预和外界因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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