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周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10月30日凌晨在日本中部城市名古屋闭幕。会议通过了规定遗传资源利益分配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同时提出2010年至2020年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数值目标。

  此次通过的议定书规定,在利用植物和微生物等遗传资源包括原住民的传统知识时,要将产生的利益公平返还给原产国。利用遗传资源的国家有义务设立一个以上的监督部门,防止不正当获得遗传资源,以此防止企业将动植物私自带出国境,并通过分配利益进一步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议定书采纳了发达国家的主张,未列入将利益分配的对象追溯到议定书生效前和殖民地时期的条款,但是规定要建立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多边援助框架。另一方面,加工遗传资源产生的“派生物”事实上被排除在利益分配之外。关于病毒等病原体,则允许发达国家为开发疫苗而紧急利用,但要适当分配利益给发展中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