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各地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依法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卫生部近日下发《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增强履职意识、理顺工作机制、深化体制改革以及加强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要增强依法全面履职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权力即责任”的理念,顺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转变观念,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病危害、医疗与血液安全等突出问题,争取加快完善履职所需条件,创造性开展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职能调整的客观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大力做好各项综合协调工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注重发挥政府管理社会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敏锐性和树立全局观,负起牵头和综合协调的责任,注重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要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重点和难点,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执法工作。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