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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推动制度落实 跟踪督办严格资金管理

2015.7.31

  “我想问问财政局,生态补偿资金是如何安排、划拨、使用和监管的?”

  “苏州市生态补偿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由市、县级市(区)两级对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两级进行补偿……”

  抛出问题的是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何坚忠,回答问题的则是苏州市财政局局长吴炜。

  这样的一问一答看似寻常,实际上是苏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对生态补偿工作进行跟踪问效。

  这样的询问对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管理,扩大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效应,全面提升苏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共同关注补偿成效

  为了使专题询问更加体现民意,更有效地促进全市生态补偿工作,在专题询问前,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利用当地媒体、网站、微博和微信等载体,刊登或播放专题询问的公告,征求社会各方面关于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市民们对此纷纷提出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通过梳理,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们带着与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问政。其中,生态补偿资金是如何分配的,资金使用预算和使用结果有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张榜公示;生态补偿实施后,各受补偿单位原先的农业补贴会不会减少等12个问题,成为此次询问的主要内容。

  2014年10月1日,《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的第一个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条例》施行后,执行效果如何?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成效怎样?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创新监督形式,以专题询问的方式进行了解。

  “如何确保将钱用在刀刃上,确保补偿资金发挥保护生态的最大效用?具体工作中还有哪些差距和不足?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的。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以‘专题询问’的方式跟踪问效,这个‘效’就是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成效的‘效’。”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周文生告诉记者。

  在专题询问的现场,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人员将询问的问题和回答都实时公布到微博、微信上,让市民在第一时间可以全面了解生态补偿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湿地中,木桥、木屋交错呈现,游客在栈桥上漫步,听鸟儿细语,赏荷塘美景。苏州三山岛国家湿地公园如今成为市民节假日最热门的旅游地之一。2014年冬天,这里更是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5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鸳鸯在这里越冬。而这一切都得益于生态补偿。

  苏州市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以来,全市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逐年增长,从2010年到2014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53.27亿元。近97.21万亩水稻田、29.41万亩生态公益林、64个水源地村、161个生态湿地村纳入了补偿。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0年的8%上升到51.4%,太湖、阳澄湖沿线生物多样性明显改善。

  敦促资金使用透明公开

  从杨晓明等24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的建议到《条例》的正式实施,苏州的生态补偿工作已经走过了5年历程,在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作为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的一项重要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生态补偿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提高。在视察调研中,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发现,生态补偿资金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存在着使用不规范、不透明等现象,影响了生态补偿政策效用的发挥。

  “在市级层面上,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还没有全面公开,今年我们要把这两本账向全市人民公开。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有的地方资金管理透明度不高,未将资金使用情况与使用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实得还不够到位。”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坦言。

  事实上,正是因为生态补偿工作社会影响大、各方面关注度高,所以才能成为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的“最佳人选”。

  通过这样的询问,不仅有利于市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总结生态补偿工作的经验,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而且可以厘清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推动苏州生态补偿政策更加健全规范。

  苏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伟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考核,指导各地按照法规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生态补偿资金落到实处;加大调研力度,尽快出台《苏州生态补偿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苏州的生态保护补偿水平。

  “生态补偿资金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和资金分配方案也会在政务网站上专门公示,并同步公示在补偿范围涉及的镇村公示栏,时间不少于15天,保证公示环节透明、规范。”吴炜告诉记者。

  7月13日,苏州市财政局将2014年市区的生态补偿资金安排情况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方便市民了解相关情况。

  创新形式加强跟踪督办

  专题询问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生动实践,但它仅仅是手段,督促改进、推进工作才是目的。询问结束并不意味着解决问题的结束,加强跟踪督办是关键。

  据了解,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认真整理审议意见,交苏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苏州市政府在收到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后3个月内,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并印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也将持续跟踪督办,保证询问中发现的问题早日整改到位,并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公示相关制度。

  在杜国玲看来,要更好地推动生态补偿工作,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监督反馈与纠错机制,包括透明的预决算和事后审计,同时财政、环保、司法等主管部门也要联手建立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加强对《条例》的执法,切实纠正实施中存在的动态的违法、违规问题,对违法的地区或部门、个人要进行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从本次询问情况来看,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补偿工作,不仅实事求是地总结了以往的工作和成绩,对存在的问题也做出了比较客观理性的分析,我们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加快问题解决,让生态补偿政策更加完善,执行更加科学。”杜国玲表示,专题询问不是一个部门内循环,而是社会关注、群众重视、普惠全面的外循环,要注重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检验询问活动的效果,不仅要看现场问答互动交流的情况,更要看活动结束后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这样才能推动询问议题取得更大的进步。

  选题准、破题深、沟通畅、落实严。这12个字成为苏州市人大下一步开展专题询问的主要思路。

  “我们将抓住关系苏州长远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激发常委会委员、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的热情。”杜国玲解释说,“同时,抓住主要矛盾和要害问题,不断提高‘问’的质量与水平。我们也会要求应询单位本着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态度,把情况讲清楚、说明白,表示出‘答’的诚意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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