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中国将在2011年至2012年继续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其中稀土开采总量2011年控制在9.38万吨以内。

  记者31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按照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实行计划开采的规定,以及国家矿产资源规划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有关规定,在分析资源储量、现在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后,国土资源部决定继续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2012年6月30日前,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

  按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的《关于下达2011年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2011年中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38万吨,其中轻稀土8.04万吨,中重稀土1.34万吨;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7万吨,锑矿(金属量)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