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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东方工贸公司危废管理基本符合规定

2013.8.28

  有群众反映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的批示,记者日前赴金昌市进行了实地采访。

  经查,这家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虽存在一些问题(已督促整改),但基本上执行了环保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群众举报公司存在两方面问题

  根据群众反映,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没有运输、存储、处置危险废物必需的设备和能力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二是其重金属冶炼项目建设和环评存在问题,擅自更改环评报告批复工艺,违规生产。

  据了解,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已通过规划环评。2012年,公司投资5332.28万元建设1×104t/a白烟灰中砷铅高值利用及循环溶剂法提取铜锌新工艺项目,工艺为湿法处理和火法处理。公司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2年8月,甘肃省环保厅予以批复。

  建设过程中,因得知金川集团已建有白烟灰湿法处置设施,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与金川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湿法车间暂未建设。

  2013年4月,火法处理工艺及相关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金昌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后批复试生产期限为3个月。

  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手续基本齐全

  按照环评要求,这家公司对富氧底吹熔炼炉安装了布袋除尘和脱硫装置;反应釜采用密闭设计,配置了集气罩;建立了全密闭粉煤库,避免无组织扬尘排放;对高噪设备采取了减震、隔音措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及配套在线因子传感设施;对布袋收尘出口处设置密闭房间;按照要求建设了库容为1.5万立方米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基本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试生产期间,金昌市环保局两次批准从金川集团转移至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含铅废渣3010吨,转移报批相关手续齐全。

  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与持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金昌正崟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转移过程一车一联,联单保存齐全完整。

  同时,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编制了《危险废物利用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013年7月,甘肃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初步核查和技术评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消耗55吨含铅废渣,剩余2955吨在厂区和渣库暂存。

  根据调查情况,环境执法人员认为,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环评手续基本齐全,不存在擅自建设粗铅冶炼熔炉行为;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试运行手续基本齐全。现场也未发现蓝色液体渗入地下的痕迹。

  存在原料露天堆存等问题,环保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调查过程中,相关部门也发现了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含铅废渣原料露天堆存,采取的简易覆盖和防渗措施不符合要求;部分辅料(焦炭、铁矿等)露天堆存,存在扬尘污染。

  二是危险废物贮存库标识牌、警示牌设置不规范;废弃包装袋与含铅废渣未分区贮存,存在混堆现象;没有废弃包装袋无害化处置方案;危险废物责任制度不健全、管理台账不完善、管理计划未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是试生产期间购进含铅废渣数量较多。

  四是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利用金川集团已有湿法处理工艺,与环评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有出入。

  针对这些问题,7月17日,甘肃省环保厅专门下发了督办通知,责令金昌市环保局督促限期整改。

  截至7月25日,这家公司已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环保部门将其纳入危废重点监管源名单

  甘肃省环保厅要求金昌市环保局在其试运行期间加强日常监管。试生产到期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后,公司应及时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试生产期间和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前,环保部门不得其再批准调入含铅废渣。

  目前,甘肃省已将甘肃中色东方工贸有限公司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名单,强化环境监管。

  当地环保部门已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给举报者,举报者除坚持不同意项目上马外,未提出有充分依据的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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