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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本月专打保健品等冒药品之名销售

2010.6.21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本月起开展整治行动

  目前部分保健用品、化妆品明明不是药品,却往往打着“产品具有药品疗效”的旗号吸引消费者购买,给消费者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6月21日记者从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该局本月开始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冒充者一律被暂停销售

  “这些冒充药品的产品往往通过非正规渠道进行销售。”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行动检查的重点是全面查处市内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名相同或类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

  正在“通缉”两种假药

  该负责人还透露,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目前东莞正在对标示药品名称为“特供叁号”(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1126、国药准字Z20070086)和标示药品名称为“糖瑞平・胰活康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军制JP060006)的两种假药进行查处,同时提醒市民切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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