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11月2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务院日前对中石油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并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国务院认定中石油“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为责任事故

  11月2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务院日前对中石油在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并给予64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7-16”事故系违规加注“脱硫化氢剂”所致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重伤。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