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全面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

  ●从城市人口5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开始,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

  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将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加快建立共同责任、经济激励和社会监督机制,严守
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通知》指出,加大土地规划计划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禁止随意修改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占用耕地指标。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