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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渐成危害食药品安全案件多发地

2014.6.20

  近年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呈多发趋势。从瘦肉精、地沟油到问题奶粉,再到甲醛毛血旺、毒胶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作案手法越来越多,隐蔽性也越来越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侦办了35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涉及的食品药品种类繁多,制售场所及手段触目惊心。

  这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呈现出哪些新特点、作案方式有哪些新动向,《法制日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嫌疑人文化素质偏低

  据城关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城关区检察院没有侦办一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012年,城关区检察院侦办此类案件2件6人;2013年,城关区检察院受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达到33件35人,案件数量急剧攀升。

  据了解,仅2013年,城关区检察院就审查逮捕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2件2人,审查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6件16人,审查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5件17人。

  检察官分析2013年侦办的33起案件发现,涉案人员大都文化素质偏低。在35名涉案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31人,占受案人数的89%;高中及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共4人,占受案人数的11%。检察官介绍,涉案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导致他们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在审讯时,有些嫌疑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涉案食药品种类繁多

  城关区检察院办理的35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涉及的食品药品种类繁多,其中有生产销售“转阴散”“强肝丸”“活肝丸”“清肝丸”等假药的,有将病死猪肉加工制成腊肉、腊肠对外销售的,有使用工业用碱、工业用盐加工食用猪皮、猪耳朵、毛肚、牛心管、牛筋、黄喉、卤鸭等的,有在生产加工豆芽菜时非法添加连二亚硫酸钠、兽用强力消毒灵等的,有在制作面条、面皮等面制品过程中掺加有毒、有害工业原料“硼砂”的。

  2013年3月,城关区检察院侦办了一起加工“毒豆芽”案件。在城关区熊某、王某生产加工豆芽菜的作坊内,工商部门现场查获在发制豆芽菜过程中非法添加的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AB粉、特效无根黄豆芽素、强力消毒灵(兽用外用药)等有毒有害成分。

  今年4月,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又一次性发现17起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有销售添加硼砂凉皮、销售添加苯甲酸粽子、销售二氧化硫超标菱角肉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工商部门将这些案件移送至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时,也向城关区检察院进行了备案。

  据了解,在城关区检察院近三年侦办的35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中,有10起案件的作案地点在小作坊,21起案件的作案地点在粮行、粮油店、手工面条店等小食杂店。

  作案手段隐蔽难查处

  办案检察官介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突出特点是生产隐蔽性强,另外,流通环节链条长、牵涉地域广、时间跨度大等特点,也导致执法部门不易发现违法行为。

  兰州市城关区的吕某,就是在一居民院内用工业用碱和双氧水加工食用毛肚、黄喉等。2013年3月,警方在吕某院子旁边一间临时搭建、臭气熏天的棚户内,当场查获工业用碱30斤、正在用工业用碱浸泡加工的毛肚1250斤、黄喉550斤、牛筋75斤;待加工的干货毛肚2580斤、黄喉640斤;包装成品的毛肚100斤。警方同时查扣生产、销售金额56875元,查获包装袋1万余个、塑料袋封口机一台。

  据吕某事后交代及警方现场查获的发货单,吕某加工的有毒有害食品全部销售给了兰州的各类火锅店及餐馆,日销售数量惊人。

  2013年以来,城关区检察院加大了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在2013年9月9日、10日、11日,城关区检察院连续3天批准逮捕3名生产销售“毒面条”的犯罪嫌疑人。经查,马某、王某、党某在粮油站内往面条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硼砂。马某等3人交代,他们非法添加硼砂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面条口感和保鲜度,使日销售量由原来的140斤增到280斤。

  城关区检察院在依法批捕、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的同时,对影响百姓餐桌食品安全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也进行了清查。2013年下半年,城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连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工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不作为进行了有力监督。本报兰州6月19日电

  突出整治小作坊确保“舌尖安全”

  面对当前食品药品质量现状,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建议,相关部门应严格市场准入,严格食品药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相关部门要抓好城乡接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突出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点的整治,着重解决无证经营,经销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问题。

  针对当前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呈现出长链条、跨区域、高技术、活动隐蔽等特征,城关区检察院建议设立专门机构办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使办案职责更加明确,增强案件办理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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