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至24日,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培训班,传达学习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部委日前印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对各省区市纠风办、卫生厅(局)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央纪委委员、卫生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出席并讲话。

  李熙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发展潮流,能够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以获得最佳的性价比,是改革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以及价格形成机制的现状的需要。同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保证药品质量,有利于控制药品价格,是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举措,也是医药行业优化整合的有效手段。药品集中采购的基本方向必须坚持,基本制度必须坚持,对此要坚定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