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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将依据新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开展抽检

2015.1.2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月1日正式实施。在今后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将紧盯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等八大类食品。

   与以往相比,《办法》确定了执法人员有主动抽检行为,即抽检不受时间、地点、数量等方式限制,只要执法人员怀疑该食品可能存在问题,可以随时抽检。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后,抽检不设门槛,抽检工作可以随时开展,有利于企业加强自律。

   今后在抽检重点领域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新的《办法》划出八大类重点抽检范围,分别是风险程度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食品;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风险监测、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表明存在较大隐患的食品;专供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辅食品;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食品;有关部门公布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已在境外造成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产生危害的食品;其他应当作为抽样检验工作重点的食品。

   下月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新的抽检计划,对重点领域加大抽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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