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全国本科院校将陆续组建或完善不低于15人单数的学术委员会,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教育部19日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明确要求将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师评聘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统筹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咨询和学术纠纷裁定处理等职权。

  媒体注意到,与去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规程中再次降低学术委员会中行政领导委员比例,由1/3变为1/4;专任教授委员比例则从“不少于1/3”提升至“不少于1/2”。由此得出学术委员会“学”味增加的判断,并认为这给高校教授治学提供了制度保障。

  表面上看确实如此,可是,如果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不是民主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不能独立进行学术管理、决策,这一机构恐难成为高校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