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污水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城镇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与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国不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城镇污水处理事业进入发展快车道。截至2010年6月,全国设市城市、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389座,总处理能力达到1.15亿立方米/日,分别是“十五”末的3倍和2倍。西藏自治区第一座污水处理厂昌都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调试,标志着我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安徽、海南等省(直辖市)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起步较晚,直至上个世纪80年代初,才建成第一座现代化的污水处理厂。从2000年开始,城镇污水处理事业开始加快发展,城镇污水处理量年均增长超过10%,十年累计增长145%。目前我国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929个,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4900万立方米/日。在建和已建项目处理能力总和预计可达1.6亿立方米,基本与美国的处理能力相当,我国将成为全世界污水处理能力最大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