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氨氮是长江、黄河、海河和辽河的首要污染物,同时也是珠江和淮河的主要污染物。2008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结果表明,海河、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流域大部分断面氨氮超标,太湖、巢湖、滇池等流域氨氮达标率也偏低。2009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显示,我国废水中的氨氮排放总量已达122.6万吨,相当于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的4倍左右;而其中化工、有色等以高浓氨氮废水为主的8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氨氮排放总量的85.9%……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撰文表示:“氨氮作为主要超标污染物在七大水系中出现频率非常高,氨氮污染是全国性的污染问题。”在今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氨氮已成为继COD后的全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的约束性控制指标。

  这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但氨氮废水排放企业如何摆脱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