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分析测试中心831万采购质谱/色谱等12台仪器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广州市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委托,对2016年01季度3月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政府采购计划(进口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GD-201603-405010-0002,预算831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人民币)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一 | 等离子体质谱仪 | 1台 | 130.00万元 | 541.00万元 |
全自动凝胶渗透色谱 | 1台 | 32.00万元 | ||
高效液相色谱仪(1) | 1台 | 60.00万元 | ||
高效液相色谱仪(2) | 1台 | 35.00万元 | ||
气相色谱仪 | 1台 | 24.00万元 |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 1台 | 170.00万元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台 | 65.00万元 | ||
全自动闭口闪点仪 | 1台 | 25.00万元 | ||
二 | 离子色谱仪 | 1台 | 35.00万元 | 155.00万元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1台 | 50.00万元 | ||
氨基酸自动分析仪 | 1台 | 70.00万元 | ||
三 | 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检测仪 | 1台 | 135.00万元 | 135.00万元 |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组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书或总代理证书或经销商代理证书,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A.)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书或总代理证书或经销商代理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
(B.)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C.)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18日 至 2016年05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米→从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5501,传真号码:020-87685201,邮箱:gzgk@gzgk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8日14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24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