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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 广州樵江油库被要求停产

2012.7.27

  当高明市民和网友还在对樵江油库排放的莫名刺激气体发泄着牢骚和不满时,高明区环运局则因为一纸“迟到的”、针对该油库经营所有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成为科博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公司)所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方。为什么樵江油库建成投用20年后,高明区环运局才对缺失环保审批的樵江油库没有收集处理重油废气与锅炉废气的行为做出处罚?

  昨日庭审中,科博达公司一方提出,高明区环运局的行政处罚应当针对樵江油库的建设主体高明珠江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润滑油公司)做出,因此申请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高明区环运局当庭回应称,樵江油库处于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属搬迁范围,不能办理环评手续,而科博达公司作为樵江油库使用方受到行政处罚有理有据。

  樵江油库

  建成20年首遭停产处罚

  今年6月7日,目前樵江油库的经营企业科博达公司收到一封来自高明区环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份行政处罚书指明,科博达公司由于未能提供环保审批资料,且未对两个装车口配备相应环保设施,未对重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且锅炉废气未经收集处理而直接外排,而受到10万元的处罚,科博达公司同时还被要求停止生产。

  事实上,已经面临搬迁结局的樵江油库自1992年建成投用以来,已存在了20年。对于这次行政处罚,高明区政府一位熟悉樵江油库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透露说,自2008年以来,樵江油库排放出的“刺鼻气味”一直是高明当地居民投诉的热点。市民投诉的压力客观上是高明区环运局对科博达公司施以处罚的重要因素。

  环运局:

  处水源保护区 不予补办环评手续

  “为什么我们愿意补办环评手续,政府部门也认为应当补办环评手续,而结果却是不给补办而直接停止原告经营呢?”科博达公司提出疑问。对此,高明区环运局一方回应称:“我们并不是出于主观意志而不给科博达公司补办环评手续,而是因为依照法律规定,樵江油库选址处于水源保护区,本就不应给办理。”

  昨日,科博达公司代理律师提出,樵江油库在1992年建成之初就没有环评手续,当时的高明环保部门为什么不对最初产权人珠江润滑油公司做出处罚呢?而科博达公司曾多次要求补办环评手续,但均遭到了高明环运局的拒绝,因此科博达公司对没有环评手续并无过错。“根据‘谁行为谁负责’的行政法律原则,高明环运局没有理由对科博达公司作出处罚。”

  为什么政府部门不为科博达公司办理环评手续?高明区环运局一方代理人解释说,由于樵江油库的设立违背了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因此不准予办理环评手续有法律依据。

  高明区环运局一方代理人昨日当庭回应道,科博达公司作为樵江油库受让人,有必要第一时间补办相应环评手续才可使用。而樵江油库不具备环评手续只是其违法事实之一,事实上,该部门此次处罚所针对的违法事实还包括科博达公司配套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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