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在京召开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主持会议。

  吴晓青说,2009年,环境保护部、监察部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用3年时间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去年对山西、辽宁、广西等八省(自治区)的执法检查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将对河北、吉林、山东、黑龙江、江西、四川、内蒙古、重庆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仅有利于督促地方更好地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决抑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无序发展,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落实,还有助于督促各级环保部门按照依法行政、便民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这也是加强环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相关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