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基〔2010〕5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十一五”规划和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在农业、医学、能源、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农业领域。

   1. 杂交水稻。

   2. 棉花生物学。

   3. 林木遗传育种。

   4. 家蚕基因组学。

   5. 旱区农业逆境生物学。

   6.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医学领域。

   7. 心血管疾病。

   8. 肾脏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