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基〔2010〕5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十一五”规划和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在农业、医学、能源、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农业领域。
1. 杂交水稻。
2. 棉花生物学。
3. 林木遗传育种。
4. 家蚕基因组学。
5. 旱区农业逆境生物学。
6.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医学领域。
7. 心血管疾病。
8. 肾脏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