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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险 “强制”有道理

2013.4.12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被形象地称为“绿色保险”。前不久,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引起全社会关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会不会成为继交强险后,国内第二个政府要求强制购买的险种?南京有没有可能全面开展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江苏是全国首批环责险试点地区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在此保险开展之前,国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的模式是——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环责险则是一种救济补偿机制,可以让环境事故中的受害者尽快得到应有补偿。该险种是商业保险,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环保部门、环境专家、保险公司将对事故进行鉴定,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进行赔付。

  2007年底,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国内正式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08年,江苏、湖北、湖南、河南、重庆、沈阳、深圳、宁波等省市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开始开展这项保险工作。

  南京重化工企业多,环境污染风险大

  南京目前还是重化工企业集中的城市,钢铁、电力、石化、建材在产业结构中占有主要地位,这些领域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相对较高。

  “公众对环境污染的敏感度越来越高,我国也正处在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以南京为例,产业结构调整还需要时间,现有的化工企业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市环保部门人士说,没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只能由政府买单,赔偿时间比保险企业介入要慢得多。而且政府买单,钱还是由全体纳税人支付, “企业犯下的错为什么要纳税人承担赔偿?这不合理。”

  这位环保部门人士告诉记者,这项保险还有一个积极意义是,企业投保前都要进行环保评估,这等于是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环保检查。

  目前企业投“环责险”并不积极,公众和环保部门希望能“强制”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为了推动这项保险,环保部门采取了各种激励方式,比如对投保企业有限考虑排污治理补贴,而且企业如果当年没有出险,第二年保费可以降低,“尽管做了很多工作,但企业投‘环责险’的不多。有的地方甚至有三分之二的企业第二年不再续保”。

  根据《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重金属行业等3大行业将试点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公众和环保部门进而憧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会不会全面强制?

  在我国,目前仅有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在环保部门看来,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非常有必要,企业之所以主动投保意识低,就是因为环责险推广没有法律保障。近年来,各地因企业引发的群体性污染事件层出不穷,且呈现高发态势,这种因污染导致的群发事件最后都是由当地政府买单的。

  国内一些媒体认为,《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绿色保险”将全面推广,既然有行业试点强制,将来行业更多直至全面覆盖的可能性非常大。

  对此,南京环保部门很憧憬,江苏作为首批环责险试点地区,省会南京这项保险的工作开展是比较早的,因此一旦全面强制,江苏省也会是第一批推广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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