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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煤气油开采生态补偿机制”见成效

2014.1.21

  过去在陕西地界,煤、气、油开采完就走,地表满目疮痍的状态,今天,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2010年至今,陕西省利用征收的补偿费,先后共下达四批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使用项目,共下达资金24.5亿元,重点实施了“矿区生态再造”、“重点水源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整治”、 “水土保持生态长廊”、“淤地坝除险加固”、“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六大工程”,累计实施项目400多个,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多平方公里,先后打造出神华集团神东矿区治理、榆阳区麻黄梁煤矿采空区治理、横山县大古界水保生态长廊工程、志丹县城山矿区水保治理等30多个省级示范工程。总结出一整套山水田林路渠村综合治理,塬面、坡面、沟道三位一体科学防护,乔灌草立体配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生态修复和农业耕作措施有机结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土流失治理新模式。

  陕西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同时,又是全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大省,长时期大规模的能源资源开采,使陕西本来就脆弱的生态环境更是雪上加霜。对此,2008年陕西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境内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企业,由过去按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计征水土流失补偿费调整为按产品产量计征。

  计征具体标准为: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开征,增强了我省境内大多数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企业交纳水土流失补偿费的主动性。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中旬,全省累计征收补偿费65亿元,其中省级国库入库18亿元。

  全省能源资源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受益的不仅是能源资源开采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很多能源资源开采企业负责人也举双手赞成。目前,除个别央企外,全省补偿费征收基本理顺,入库资金逐年增加,利用征收的能源资源开采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投资逐年增多,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实施效果日趋明显,为我省探索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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