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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质监局:海鲜市场黑塑料袋含有害物质 不适宜盛装食品

2014.2.27

  据山东广播新闻频道《直播山东》报道,近日有烟台市民反映,在市场上买海鲜用的黑塑料袋,拿回家后出现异味。记者随后走访烟台市区几家农贸市场发现,绝大部分海鲜摊贩都在使用黑色塑料袋。业内人士表示,这种黑色塑料袋多数含有害物质,不适宜盛装食品。

  记者在烟台幸福河市场、红利市场等菜市场看到,几乎每个海鲜摊贩都摆放着黑色塑料袋,大部分摊主都是直接将海鲜放进黑色塑料袋。一位摊贩告诉记者,因为鲜活水产品如果用薄胶袋很容易刺破,不好携带,为此,他们一般都选用黑塑料袋。

  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此并无异议,而当被问到是否了解黑色塑料袋具有有害物质时,得到的答复大多为不知情。

  市场摊位提供的黑色塑料袋是否对食物和人体有不良影响?烟台市质监局质检科肖科长表示,农贸市场中的黑色塑料袋大多是利用废弃包装膜、包装袋等质量较差的废弃塑料加工,加入大量深色颜料掩盖,着色剂中含有毒物质。黑色塑料袋若用来包装熟食,有毒物质会通过食品中的油脂渗透到食品中,而农贸市场出售的菜肉海鲜是食品原料,包装时间长的话有害物质同样会渗透,对人体造成危害。

  肖科长表示,根据规定,菜市场内需包装的鲜肉、鲜鱼、豆制品、酱卤制品等食品,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型包装材料或包装袋,不得使用再生包装材料以及黑色或深色有毒的厚质塑料袋。为了保证食品用塑料袋的安全,质监部门在源头环节上控制,只有取得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生产资格的企业才能生产食品用袋,而且规范的食品用袋上应标有"QS"标志。

  质监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食品时,应拒绝使用黑色或带颜色的塑料袋,最好能自备包装袋,尽量少使用商贩提供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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