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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三家药店部分药品 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

2015.6.08

  6月2日,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有关线索,破获三起贩卖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

  5月29日,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四平市公安局交办案件线索,在该县三家药店药品经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部分药品监测结果为不符合规定。

  接到线索后治安大队高度重视,派民警前往这三家药店进行暗中摸排核实。经核实,刘秀娟经营的景台镇博康大药房销售过批号为*******的头孢氨苄片,经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按照《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检验该药品结果不符合规定;陈伟经营的天利药店销售的“地奥心血康胶囊”(批号*******)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检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健胃消食片”(批号*******)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检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复方氨酚烷胺片”(批号100613)按《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十六册》检验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姚雪经营的莫里青乡大药房销售过批号为*******的头孢氨苄片经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按照《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检验该药品,结果不符合规定。

  根据确凿的证据,民警分头行动,将该三家药店法人代表刘秀娟、姚雪、陈伟传唤至伊通公安局,三名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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