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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7月12日起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2012.7.11

  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随着我国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调,目前青岛市93号汽油零售价已降至每升6.96元。

  根据青岛市《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青价费﹝2010﹞52号)有关规定,经青岛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7月12日零时起,市内七区停止收取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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