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绿家园志愿者等11家环保民间组织(以下简称环保NGO)近日就“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涉嫌故意延迟污染事件信息披露”正式提交公开信,吁请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公开严惩紫金矿业违规行为。

  7月28日,港交所首次对环保NGO的呼吁做出回应。



  NGO呼吁彻查上市公司违法行为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集团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酸性含铜污水出现渗漏,污水部分进入汀江,导致汀江污染。面对如此严重的污染事件,紫金矿业拖延9天后才予以公布。

  环保NGO在公开信中提示,港交所和上交所应关注上市的紫金矿业涉嫌故意延迟披露重大污染事件的不良行为,要求港交所和上交所对此行为进行彻查,在查实后予以公开谴责并进行处罚;同时吁请港交所和上交所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防止上市公司延迟报告或隐瞒重大环境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为使投资者有效获知上市公司的环境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环保NGO提出建议:上市公司出现污染事故,或因环境违规受到处罚时,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对申请上市的高污染企业提出更加严格的环境风险信息披露要求;并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对申请上市企业的资信评估范围;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排放的上市公司,须定期对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予以强制性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