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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将造假监测机构列入黑名单

2017.5.12

  因伪造监测数据,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被湖北省环保厅列入湖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和政府委托项目。

  据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省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督办工作反馈的情况,省环保厅对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有组织废气检测报告》进行了抽查,并组织专家现场调阅了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和数据。

  检查发现,这家公司2016年10月22日组织的现场监测中,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仅储存有一次监测数据,与检测报告中表述的检测频次(3次)不相符,且从2016年10月22日自动烟尘(气)测试仪中调出的烟尘采样体积、含氧量、氮氧化物浓度等原始数据与当日采样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不一致。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伪造监测数据,包括以下情形:(一)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谱图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的;(二)监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的。”据此,湖北省环保厅判定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和《关于全面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列入湖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据悉,湖北博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一案已被提交至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下一步处理。对待此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湖北省将给予严肃处理。

  相关链接

  据了解,为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17年3月,湖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和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建立调查处理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双随机”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质量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监测活动中涉及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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