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6月25日,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首批专科医师授证仪式在北京举行,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出席并讲话。

  黄洁夫同志代表卫生部,向首批获得专科医师资格的专家们表示热烈地祝贺。他说,今天的授证仪式标志着我国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黄洁夫强调,建立专科医师准入制度是医学科学和医疗技术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我国医师队伍整体水平的需要;是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需要;是我国医师队伍与世界交流的需要。建立专科医师准入制度符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

  黄洁夫介绍了我国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有关情况:1998年《执业医师法》颁布标志着我国建立了医师准入制度。经过几年的实践,医师管理逐步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了提高我国医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2004年,卫生部启动了专科医师培养模式与准入标准的研究。2006年4月,卫生部与香港医学专科学院签署了《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准入制度试点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借鉴和吸纳香港在专科医师准入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2007年3月,卫生部成立了由内地与香港医学专科学院专家共同组成的专科医师准入制度筹备委员会,开始筹备实施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2008年4月,卫生部在北京召开了专科医师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对专科医师的培训、考核、考试、准入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09年3月,卫生部印发了《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中山大学眼科中心分别开展骨科、口腔科、儿科、眼科的专科医师准入试点工作。今天获得专科医师资格的首批专科医师正是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专家级专科医师,在下一步的试点工作中,他们将对试点医院的其他医师分别通过认定和考试的方式,遴选产生新一批的专科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