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海南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进一步促进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按照《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考核暂行办法》和《海南省重点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厅组织对已批准和筹建期内的1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和2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考核评估。

  根据各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送的考核材料,经现场答辩质疑和专家组认真审核评估,海南省热带水生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家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为优秀,海南省天然橡胶加工重点实验室等13家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为合格,海南省生物制药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海南省热带香料饮料作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为优秀,海南省汽车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2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为合格,海南省化学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期整改(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海南省农业微生物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考评结果不合格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