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认监委结合18个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2087家企业名单,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认证机构发出通知,就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认证认可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通知指出,认证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各机构要主动了解和密切关注后续相关政策和信息,根据国家工业、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完善认证实施程序。

  国家认监委要求,各认证机构要对照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准确识别出各自的获证企业,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如果认证证书或标志覆盖的范围在18个重点工业行业之列,认证机构要在今年9月底公告企业完成落后产能关停前,对涉及的获证企业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做出相应处理。相关企业未完成关停任务前,任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认证服务。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企业重新申请认证业务时,认证机构依据实际情况在保证符合认证基本规范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认证流程,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