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果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额超过2000元,可以根据个人意愿,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去年,大连市实施的这一新政,被认为是将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的一项试点。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市政协委员肖星也提出了关于在上海试点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建议,日前市人保部门在答复时表示,目前基本医保制度对重大疾病的保障程度确实不足以解决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上海目前正在研究制订扩展个人账户用途的具体政策,其中包括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险的可行性。

  最近两年,不仅是大连,包括苏州、中山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管理办法。肖星建议,上海也可以启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合作计划”,由政府和险企合作,允许医保参保人利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可以根据个人账户历年结余的实际情况划分几个档次,每个不同的档次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健康险的金额不同。医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险的险种由政府指定保险公司销量较好的重大疾病类产品,或由对接该政府项目的保险公司开发重疾类新产品。